项目概况:2025-2026年度市政零星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仓市苏州中路 511号 4号楼西半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6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H-TCCG-******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市政零星养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00 元)
4、采购需求:零星市政维修、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合同履行期内实际发生金额可能不满预算金额,合同期限结束或实际发生金额到达预算金额后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因上级文件要求或业务调整,******办事处不委托采购人组织实施市政养护工作,该施工合同则直接终止,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风险,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赔偿。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供应商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购买招标文件和要求:
1、购买时间:2025 年6月9日到 2025 年6月1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
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出售。
2、购买方式:现场购买(地点:太仓市苏州中路 511号高特产业园4号楼西三楼),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以下公司材料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代理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若有授权)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近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若有授权)。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 9:30~10: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6月 30 日 10:00
3、开标时间:2025 年 6月 30 日 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仓市苏州中路 511 号 4 号楼西半侧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具体交纳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罗文彬
联系电话:0512-******
******有限公司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 1566 号新锐科创中心 2 幢 13 楼
八、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电子响应文件:1 份,以 U 盘
(U 盘开标后退还)形式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须提供盖章 PDF 扫描版本。
九、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国企采购”版块上,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十一、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该项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