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榛子乡商贸中心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群团、企业部门
生成日期:2025-05-21 08:55:3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0\/2025-00048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CG2025-XS-012
2、项目名称:兴山县榛子乡商贸中心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万元
5、最高限价:5.2万元
6、采购需求: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人员要求:根据《兴山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1人(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兴山县区域内);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的监理类“综合类或建筑工程专业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5)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总监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7)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必须为原件彩色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广场巷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