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空调系统改造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CG)-2025-012
项目名称:自治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空调系统改造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777.74
最高限价(元):36777.74
采购需求:自治区政府集中办公区6号楼机关食堂一、二层有多组空调室内机且每组单独控制,使用空调时开启不便,为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拟在机关食堂一、二层安装两台空调平板智能控制系统,可实现集中控制空调室内机功能,预留接口便于以后智能化改造,具体要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公司邮箱(******),经审核报名成功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敏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林、王化化、李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