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采购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
网络安全运营服务。
(二)预算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肆佰元整(¥428,400.00元,含税等费用)。
二、服务需求
(一)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数字交通运输厅”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为切实保障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落实好网络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运用服务相关工作。
(二)服务内容
见采购服务内容(附件1)。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实施期限
从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供网络安全运营服务。
2.不得泄漏涉咨询项目各有关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质量要求
材料编制规范,工作安排有序,工作响应及时,过程符合行业标准。
四、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2022年1月至2025年3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接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北座1204室。接收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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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方案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5日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网络安全运营采购服务内容
2.评审标准
相关附件:
附件1.网络安全运营采购服务内容.docx附件2.评审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