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有1项56万元及以上的广告牌/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制造或安装的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原件备查)
3、纳税要求: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纳税资格证明材料)
4、信用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出具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4年7月-12月社保缴纳证明;
(2)车辆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需设置车辆不少于2辆,配备人员不少于2名,用于本项目的检查及实施等(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与第三方租赁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车辆租赁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原件备查;
(3)仓储面积:不小于150平米,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6、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如发现或接到有关人员举报供应商之间采用同一IP地址进行网络竞价的,将视为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采购人有权中止竞价过程、废除竞价结果,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力。
******集团站牌、站柱制作、维修及安装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述
采购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价须上传工程量清单(未上传即视为无效报价),最高限价70万元(含税报价),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最高限价(如分项报价超过分项最高限价即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有1项56万元及以上的广告牌/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制造或安装的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原件备查)
3、纳税要求: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纳税资格证明材料)
4、信用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出具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4年7月-12月社保缴纳证明;
(2)车辆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需设置车辆不少于2辆,配备人员不少于2名,用于本项目的检查及实施等(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与第三方租赁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车辆租赁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原件备查;
(3)仓储面积:不小于150平米,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6、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如发现或接到有关人员举报供应商之间采用同一IP地址进行网络竞价的,将视为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采购人有权中止竞价过程、废除竞价结果,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力。
三、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