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西洋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霞浦县西洋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霞浦县西洋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FJGY-[CS]-ND-******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39194.7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39194.78元(含暂列金1272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6300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1-1 | 霞浦县西洋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 1项 | 639194.78 | 建筑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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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标准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标准执行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标准执行。
其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别资格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五级的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证书有规定延期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企业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
资格承诺函 |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上述五项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响应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 月 22 日起至2025 年 0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盖章后以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发邮件至************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邮件(邮件主题请备注项目名称以便查找)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 年 02 月 10 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09:30 (北京时间);
8.2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本项目开标室。
9.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1)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有限公司网站(******/cn/index)
1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办公楼10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联系人:孙聪聪 邱靖雯
联系方法:******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
银行账号:************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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