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龙煤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条件单位进行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鑫龙煤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鑫龙煤业为规范本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单位合法权益,选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鑫龙煤业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服务范围:******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煤业”)两家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参与案件及其他公司事项讨论;合同拟定与审查;案件代理;法律培训;驻场法律服务等。
3.供应商资格及其他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请先登陆平台注册,待通过审核后再报名参加。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6月以来法律顾问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4、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③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集团或永煤公******集团或永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⑧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3.7、报名要求: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主办律师职业证件、2022年6月以来法律顾问服务业绩至少一项等。以上资料按先后顺序以PDF格式扫描为一个文件,命名为**律所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件者,不予审核通过(所有证件必须加盖公章)。
4.其他说明:
4.1、本次采购的商务、技术要求及其他附件信息,投标人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4.2、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独立的年度服务期。
4.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每半年支付一次顾问费。
4.4、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我方付款条件,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
4.5、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标段的截止时间应为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一天(24小时),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所提交的报名申请,如有审批遗漏,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集团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4.8、采购方式:谈判采购,采用线上报名,线下评审的方式。线上通过资格审核的技术服务机构,仅代表报名成功,仍需要在线下进行资格审查。
4.9、响应保证金:500元,所有参与竞价单位需缴纳响应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金额及缴费账户如下:
HNEC-XLMY******1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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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龙煤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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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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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保证金必须以本单位基本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5.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6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曲小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