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该项目于2025-09-05 19:00:00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有限公司2025年度重大工程项目造价审(复)核中介服务(项目编号:JTJL-ZFCG-2025-034)”的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编制有误,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变更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内容:
1、招标文件P30
“8.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订立电子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招标文件P67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的电子保函;
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的电子保单。
如采用信用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说明: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3、招标文件P73
“1、《投标回执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打印或截图)
2、其他委任人员表”
变更后内容:
1、招标文件P30
“8.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招标文件P67
******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
******银行保函扫描件;
如用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需附上保险公司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合同扫描件。”
3、招标文件P73
删除“1、《投标回执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打印或截图)
2、其他委任人员表”
本项目的澄清更正对投标供应商的生产(订货)、交货等商务条款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该项目如期开评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三环北路30号
联 系人:文馨敏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南坛北路38号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