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穆家营子镇北洼子村新质生产力示范棚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K************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K************001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6-11 16:19: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6-11 16:19:00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穆家营子镇北洼子村新质生产力示范棚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001
1.招标条件
穆家营子镇北洼子村新质生产力示范棚建设项目已由******人民政府以赤松政纪字[2025]******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穆家营子镇北洼子村新质生产力示范棚建设项目;
2.2 标段名称:穆家营子镇北洼子村新质生产力示范棚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2.3 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北洼子村;
2.4 标段计划投资额:485万元;
2.5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7栋日光温室,面积1066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四类温室形态,分别是:柔性阴阳棚(集热型)、装配式钢骨架土墙温室(蓄热型)、装配式柔性暖棚(集热型)、压模式土块堆叠温室(蓄热型);温室之间建设连廊,连廊总面积1125.61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日光温室配套购置安装功能性系统及研学相关系统。
2.6 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
本次项目招标采用EPC+0模式,投标人须完成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的项目运营以及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等内容。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清单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服务),提交相应设计成果资料及完善的后续服务;
(2)采购:承担本项目所需配套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3)施工:根据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
(4)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10年。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期内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运营、服务、保养维护(含设备设施更换、维修、保养等)。中标人须每年向穆家营子镇人民政府缴纳财政评审中心最终结算金额4.2%的收益金,后续收益率如有变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收益金收缴标准。
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归穆家营子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建成后由穆家营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7 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达到验收标准。
(2)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项目实现的功能。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4)运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现行的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运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要求:具有本项目相关运营能力。
(4)或由满足以上(1)、(2)、(3)各项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
3.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承担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的单位各自均不得超过一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方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1日17时30分至2025年6月18日17时30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epoint-sso),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epoint-sso),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 ******,电话:0512-******)。
5.资格审查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cfsggzyjyw/)”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3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如投标人因CA证书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6.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cfsggzyjyw/)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
联系人:刘娟
电话:******
监督单位: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
联系人:王旭年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小新地组团平双公路立交桥西、锡伯河以南、西拉沐沦大街以北、宝山路以东万达广场C地块C7号楼011624
联系人:闫佳明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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