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ZB2025-ZFCGHW4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射击馆(枪弹库)配备设施设备(允许进口)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 本项目因故暂停本次采购活动 | 2025年05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
2 | 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配置) | 智能联控子弹柜: ▲5.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30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 智能联控子弹柜: ▲5.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30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 |
3 | 评分标准 |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产品响应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符合程度进行评价,所有技术要求响应招标需求的得18分;带“▲”指标为重点审查指标,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没有提供相关依据的,每项扣1分,最高扣11分;其他一般技术条款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缺陷、瑕疵或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没有提供相关依据的在14项以内(含14项)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7分;重点审查指标和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超过25项及以上的,本项不得分,且视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评审。 注: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含尺寸规格),在所投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中必须明确答复出能达到的数值,而不能仅简单的对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仅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作出简单************委员会认定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投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负偏离达到25项及以上的,视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产品响应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符合程度进行评价: ①带“▲”指标为重点审查指标,所有带“▲”指标技术要求响应招标需求的得满分11分,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没有提供相关依据的,每项扣1分,最高扣11分,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1)射击运动智能枪弹库(柜)业务安全管理系统带“▲”指标技术要求“满足公安部出台的《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1016-2012》管理规范,根据安全防范管理要求对枪弹库的物防、人防、技防进行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生成完善的备案记录和巡检记录,实现有据可查;及时对枪弹库安全防范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报警提示。实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枪弹库的的物防、人防、技防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的提升,系统能实时监测终端设备工作状态并日志记录,设备状态异常自动告警”有负偏离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的,本项扣1分; (2)智能联控子弹柜带“▲”指标技术要求“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30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的,本项扣1分; (3)智能联控控制柜带“▲”指标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具:电子锁芯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110N以上的压力及2.65J以上的冲击强度试验,试验后不产生永久的变形和损坏,在电子钥匙上任意点与地之间施加 1500V静电电压,钥匙的性能不应受到影响。电子钥匙电池容量应能保证电子锁芯连续正常启、闭3000次以上(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电子防盗锁具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4)智能联控控制柜带“▲”指标技术要求“数据库备份:每周自动备份数据库内数据,并支持存放于硬盘指定位置(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5)智能联控控制柜带“▲”指标技术要求“搭载的指纹模块认假率应≤0.0001%,拒真率应≤0.1%;1:1及1:N比对时,指纹比对平均响应时间均<1s(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指纹识别模块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6)智能联控控制柜带“▲”指标技术要求“搭载的人脸识别模块:a、应符合GA/T 1093-2023《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技术要求》相关要求;b、具有假体呈现攻击检测功能,并能控制开启和关闭;c、具有防人脸照片及人脸视频假体呈现攻击的能力;d、具有注册人员管理功能和人脸识别记录管理功能;e、人脸识别模块认假率应≤0.0001%,拒真率应≤0.001%;f、1:1及1:N比对时,人脸比对平均响应时间均<0.5s。g、支持存储人脸图像数量应>100000张(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人脸识别模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7)智能联控控制柜带“▲”指标技术要求“配置密码模块,模块应符合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一级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认证证书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认证证书的,本项扣1分; (8)验枪通道智能速通门“▲”指标技术要求“具备人脸识别、IC卡识别和手机NFC识读共三种闸机开启模式,应具有人员注册、修改、删除和查询功能,注册数据包括人员信息、人脸图像和人脸模板,支持现场注册和历史图像注册,支持批量导入人脸图像进行注册(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9)验枪通道智能速通门“▲”指标技术要求“支持设置系统参数,其中包括:识别距离、开门时间和模式、比对相似度、识别频率、识别等级、语音模式、显示模式、串口模式、检测类型、wiegand格式、安全帽模式、陌生人识别、欢迎语等,支持对人脸识别结果使用语音或文字方式进行提示,支持日志管理功能,支持通过专用软件进行校时(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管理中心远程视频预览功能;应支持与管理平台或客户端中心、室内机、管理机、手机 APP 可视对讲功能;应支持配置一键呼叫管理机或室内机的可视对讲功能;应支持与广播主机呼叫对讲功能,实现与广播系统对讲功能;应支持中心广播主机向设备广播喊话(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11)人脸识别一体机“▲”指标技术要求“设备应支持对显示页面进行编辑的功能:(1)应能提供至少5种页面类型进行选择,每种页面均能插入文字和图片;(2)应能调整插入文字的位置和大小,具有修改文字大小、字体颜色、背景填充、对齐格式等操作;(3)应能调整插入图片的位置和大小,具有背景填充功能(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明显缺陷、瑕疵或没有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本项扣1分; ②除带“▲”指标外的为其他一般技术条款,所有一般技术条款响应招标需求的得满分7分,有负偏离或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或性能要求没有详细阐述或存在缺陷、瑕疵或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没有提供相关依据的在14项以内(含14项)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7分; 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评审。 注:对于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数值的指标(含尺寸规格),在所投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中必须明确答复出能达到的数值,而不能仅简单的对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委员会统一判定为准。******委员会认定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投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中,带******委员会认定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投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中,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达到14项及以上的,视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
4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认证范围需与射击相关)的得1分。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页(网址以******/网站公布为准),如网上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不提供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因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认证范围需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得1分。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页(网址以******/网站公布为准),如网上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不提供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因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洪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959号科信大厦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办公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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