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节能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公示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负责实施(包括代为管理或合作)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节能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节能评估相关内容;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节能评估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 年 1 月 22 日至2025年 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州东路552******办事处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nmai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群益路115号 地 址:******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茹女士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
传 真: 传 真:0573-8******
2025年 1 月 22日
附件:
资格评审符合性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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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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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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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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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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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节能评估内容(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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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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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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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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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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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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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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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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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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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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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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